自7月20日起,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对个人自用物品免税进口额度使用实施新规。根据乌政府4月19日颁布的法令,海关委员会发出提醒:公民需满足境外最低停留时限要求,方可享受免税待遇。
新规具体要求如下:
步行或驾车回国公民需在境外停留至少2天;
乘飞机回国公民需在境外停留至少3天。
若实际停留时间不足规定天数,或一个月内出入境超过三次,将取消免税额度。此时所有物品均视为超额,需按全额征收30%的统一关税。例如,进口价值1300美元的手机时,若不符合免税条件,需缴纳390美元关税。
如何确定适用免税规定所需的境外停留时间?
据海关委员会介绍,海关信息系统已与各部委、机构数据库联网,可实时核查人员在境外停留时长。同时,新系统不会造成旅客通关延误。

数据显示,乌出入境公民中,76%通过陆路过境,20%选择航空,4%通过铁路。
海关已与近50家航空公司建立数据交换机制,航班抵乌前即可获取旅客信息、行李数据及境外停留时长。
同时,“红绿通道”将继续保留。但选择“绿色”通道的旅客若出现超额迹象或收到风险提示,海关有权实施查验。
根据同一法令,5月1日起,乌个人免税进口额度已下调:
航空入境:由2000美元降至1000美元;
铁路/水路入境:由1000美元降至500美元;
公路/步行入境:降至300美元。
国际快递方面,每季度免税额度从1000美元调整为每月200美元,邮政包裹保持每次100美元限额不变。此外,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或个人寄递的国际包裹,每公斤需缴纳2%基础计算值的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