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5th 2026 ENGLISTH / 中文
   
首頁 > 絲路論壇
烏茲別克斯坦進一步規範危險品和有毒物品流通管理
发布日期:2025-07-04 09:04:27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内阁近日通过的决议,该国将对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化学制品及有毒物质流通实施新的安全要求。

  根据该文件,8月1日起,爆炸物、含爆炸性物质的材料及爆炸装置的生产、运输、储存与销售许可审批,须得到乌紧急情况部的同意后方可生效。

  同时,需遵守以下部门相关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部——遵守环保标准;

  内务部和道路交通安全局——爆炸物、有毒物质及相关装置需使用特种运输车辆;

  紧急情况部——遵守存储、运输、使用及处置规定。

  此外,对于属于危险等级I、II和III(极度危险、高度危险和中度危险)的有毒物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其操作规范根据对活体生物的影响程度,参照乌卫生部相关标准及卫生防护区设立文件进行分类管理。

友好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