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交通部新闻中心6月24日消息,6月17日至21日,中国-中亚(C5+1)民航合作会议在西安举行。期间,中乌双方代表讨论了两国政府间航空协议的修订、两国间航班数量的增加、新空中走廊的开辟等问题。
会谈期间,乌方提议取消对航空公司和航点数量的限制,将每周运营的航班数量增至每周100班(两国各50班),扩大航班地域范围,开辟新空中走廊。
会议指出,鉴于两国关系高水平发展,应进一步发展民航合作并开放航空运输市场。
会谈后,双方签署多项文件并达成以下共识:
NO.1
获准经营中乌之间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数量增加一倍;
NO.2
向乌航空公司开放的中国航空港将增至12个;
NO.3
当局指定的中国航空公司将获准运营从中国任何城市飞往乌所有国际机场的定期航班;
NO.4
根据新协议,允许指定航空公司将两国之间的定期航班数量从目前的每周15班增至每周50班,使两国之间每周定期客运航班总数达到100班;
NO.5
双方指定航空公司将获得运营飞往第三国货运航班的第五航权,每周21个航班;
NO.6
中国指定航空公司将获得在乌境内运营至撒马尔罕和努库斯客运航班的第五航权,乌指定航空公司将获得在中国境内经由西安和成都国际机场运营至第三国航班的权利,每周各有7个航班;
NO.7
乌指定航空公司获得在中国海口、三亚海滨国际机场使用“开放天空”制度的权利;
NO.8
就代码共享、空域保障和包机事宜达成一系列协议。
注:第五航权即第三国运输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经营某条国际航线的同时,获得在中途第三国经停并装载客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