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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國分階段推行垃圾分類!拖欠清運費將被自動斷電
发布日期:2024-01-11 14:38:50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日前签署的法令,从今年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将启动项目,逐步建立固体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根据该法令,新系统将于2024-2026年分阶段在塔什干、安格连、安集延、布哈拉、铁尔梅兹多层建筑附近的垃圾收集站推行。垃圾将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

  7月1日之前,环卫公司应向指定地区市民免费提供带有三种二维码(QR码)的垃圾袋:无色(透明)——用于装可回收固体废物;黑色——用于装不可回收固体废物;棕色——用于装厨余垃圾。

  可回收的固体生活垃圾将可从垃圾收集站购买。此类垃圾包括:

  ·各类塑料废物(PET、HDPE、PVC、PELD、PP、PS等);

  ·废纸;

  ·黑色和有色金属废料;

  ·玻璃制品和废料;

  ·纺织废料;

  ·橡胶和橡胶制品(汽车轮胎、内胎、传送带等)。

  根据同一法令,6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开始限制拖欠垃圾清运费人员的电费支付,这类人员将被自动断电。此项措施将首先在塔什干、努库斯和各州中心实施,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根据总统令,欠垃圾清运费的居民将会收到短信通知。

  此外,4月起,如果拖欠垃圾清运费,将无法对房地产和车辆交易进行公证。

背景介绍

  自2012年起,塔什干一直在尝试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计划分为五类(包括水银灯等有害垃圾)。指示各地区负责人在街道和公共场所安装垃圾箱。该项目未能得到充分实施。

  2014年,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提供固体和液体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的新规则。还计划将全国的垃圾分为五种类型,并为垃圾收集站配备单独的箱子。这些计划也没有完全实现。

  2017年,塔什干当局宣布计划从2018年起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2019年4月,总统批准了2028年前固体生活垃圾处理战略。到2028年,计划使固体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并将回收率提高到60%。

  2021年,计划开始在塔什干的一些马哈拉(社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2023年期,该系统本应覆盖首都所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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