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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擬修法,進口使用無人機不再承擔刑責
发布日期:2023-11-18 09:03:42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立法院例会一读通过关于《刑法》和《行政责任法》的修正案草案。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刑法》第244-4条,非法进口、销售、购买、储存或使用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强制申报过境的除外)将承担刑事责任,并处3年以下监禁。屡犯者将被处3-5年监禁。

  根据法律草案,计划将此类违法行为纳入《行政责任法》。《行政责任法》补充条款规定了非法进口、转让、获取、储存或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及其部件和备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此外,《刑法》规定的处罚还包括替代罚款、劳教和限制自由。

  人民民主党派别成员指出,非法进口无人机及其部件和备件到乌境内的行为,是由不了解立法要求的公民实施的。例如,从国外长期逗留归来的公民,或首次入境的外国公民,并不知道存在此类禁令。

  因此,会议指出,立法中规定的准则应以民众可以理解的形式表达,并建议加强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议会立法院副议长奥迪尔琼·塔吉耶夫对该法案发表了评论。

  他在Telegram上发文称:“在一读、二读和三读之前,文件仍处于雏形阶段。议员们目前普遍认为有必要批准该草案。“

  此外,他补充说,在工业、农业和旅游业等领域使用无人机有利也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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