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4th 2026 ENGLISTH / 中文
   
首頁 > 絲路論壇
烏茲別克斯坦上半年居民收入實際增長9.2%
发布日期:2026-08-04 08:26:39

  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国家统计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至6月,乌居民总收入达618.3万亿苏姆(约合人民币3490.3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实际增长9.2%,名义增长率为16.6%。

  名义增速与实际增速的差值主要由于通胀影响,统计部门通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排除物价波动影响,以此核算实际收入增速。除去通胀因素,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1610万苏姆(约9088元),实际增长7.3%。

塔什干收入领跑,南部、西部多地增速偏低

  上半年,乌全国仅有3个地区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均值:塔什干市4520万苏姆(约25514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纳沃伊州2170万苏姆(约12249元);布哈拉州1730万苏姆(约9765元)。其余地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苏尔汉河州人均收入最低,为1090万苏姆(约6153元);纳曼干州、锡尔河州均为1140万苏姆(约6435元)。

  人均收入实际增速方面,塔什干市以14.9%居首位,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增速为13%,纳曼干州达12.6%。数据显示,部分基础收入偏低地区的收入增速已超过首都。花剌子模州、苏尔汉河州、锡尔河州增速垫底,仅1.3%至1.5%。

劳动收入占六成,转移支付近三分之一

  从收入结构看,劳动收入占居民总收入63.1%,其中受雇人员工资收入占29.3%,个体经营收入占33.8%。自给性服务收入占6.4%,财产性收入占3.8%,各类转移支付占26.7%。(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旨在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受雇人员工资收入同比增长24.7%,拉动居民名义总收入提升6.8个百分点。塔什干市与纳沃伊州聚集大量大型工业企业,工资收入占比突出,分别达到53%与44.8%。个体经营收入同比上升17.1%,为整体收入增长贡献5.7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收入在多个地区占比较高:吉扎克州居民总收入53%来自个体经营,卡什卡达里亚州占45.9%,纳曼干州占45%。纳曼干州个体经营收入增幅高达140.3%,位居全国首位。

农业地区转移收入占比超三成,纳沃伊州仅14%

  转移收入在撒马尔罕州、花剌子模州、安集延州、费尔干纳州、苏尔汉河州、布哈拉州、卡什卡达里亚等州居民收入中,占比均超过30%。纳沃伊州居民主要依靠工业企业就业获取收入,转移收入占比全国最低,仅14.3%。

  转移收入结构中,社会福利款项占32%,其他经常性转移资金占68%。养老金是社会福利主要构成,占比84.6%,各类补助占13.8%,助学金占1.6%。

  统计委员会重点提及跨境侨汇收入,该项资金占到全国居民总收入18.2%。劳务输出活跃地区侨汇依赖性更强:撒马尔罕州侨汇占收入比重26.8%,花剌子模州26.5%,安集延州26.3%。纳沃伊州侨汇占比仅5%,影响较小。

小微企业创造过半居民收入

  全国范围内,居民收入的57.6%来源于小微企业经营活动。分地区来看,吉扎克州小微企业收入占比最高,达68.4%;卡什卡达里亚州、纳曼干州均为64%;布哈拉州62.8%,撒马尔罕州62%。仅有塔什干市(46.2%)、纳沃伊州(45.9%)该比重不足50%,两地规模化企业雇佣体系更为完善。

  注:文中所示汇率按乌央行8月2日1元人民币兑1771.54苏姆计算。

友好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