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参议院批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律草案,对《税法》和《电子商务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将其提交总统审议。
根据该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乌销售商品的外国法人将被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

乌参议院预算与经济委员会主席加多耶夫表示,此举主要是为防止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流失,完善增值税管理,并为本地和外国卖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他解释道:“外国法人本身位于外国,但销售、提供服务或交付产品的地点位于乌境内。这意味着,在提供服务的地方,他们就应当作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
此外,如果外国法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代表处或与当地居民签订的经销协议在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当地居民可充当其贸易或税务代理人。在此情况下,他们同样承担税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当地合作伙伴在乌市场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须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若外国公司位于乌境外,通过电子平台直接与乌买家进行贸易交易,则增值税应根据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的实际价值计算并征收。

《电子商务法》的修订内容涉及数字化和在线交易体系的完善,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商规定了相应义务和责任。运营商须核实数据的真实性,确保个人数据的保密性,并在支付过程中遵守信息和网络安全要求。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的特殊要求。电子商务参与者必须仅通过专用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据悉,过去八年间,乌电子商务规模增长19倍,电子商务平台数量已超过90家。
Yandex、Ozon、Wildberries等大型国际平台已在乌设立法人实体或代表处。此外,还有Uzum、Sello、Zood Mall等本土电商平台在运营。
2024年,通过国际快递邮寄方式进口到乌商品总额达1.675亿美元。40万名个人用户共下单323万笔,其中1994人下单超过100笔,金额近20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