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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新規:電子錢包商業收款須納稅
发布日期:2026-05-17 06:58:10

  据亚洲快讯通讯社5月15日报道,塔吉克斯坦(简称:塔)将出台个体经营者税收试点项目的特殊监管规定,涉及通过电子钱包进行的交易,旨在识别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但未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人员。塔创新和数字技术署于2026年4月1日签署相关命令,该文件于4月16日由司法部登记注册。

  根据命令附件,若个人电子钱包之间的转账被认定为商业交易,则该金额将被视为收款人的收入,并需按规定纳税。

  当同一人在一天内通过电子钱包收到多人发来的10笔以上商业付款时,将启动特殊机制:按规定征税,收款人信息将被移交税务机关,以便其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此后,打入该电子钱包的所有款项均将征税,无论每笔交易是否被确认为商业性质。

  若同一人在30天内收到80笔以上标注为“非商业”的付款,系统将向税务机关报送信息,由税务机关评估收款人是否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并在10天内完成核查。如认定存在经营活动,该个人将被以电子形式注册为相应类型的经营主体,注册信息将列入国家统一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册,并同步推送至电子钱包系统和纳税人个人账户,国家登记证明以电子形式出具。

  该命令将在国家登记和正式公布后生效,相关部门需会同各部委、地方政府开展解释工作。

  塔创新和数字技术署澄清,该项目不针对公民间的普通转账,也不涉及“监控”电子钱包。其主要目标是支持小企业和自雇人士,建立更简便、便捷的税务系统。项目内容包括:自动计算税款、自动生成报表、将个体工商户税率从6%降至3%、减少检查次数、简化注册流程。此外,非现金支付时,部分税款将以返现形式返还给买家,即从3%的税率中拿出1%返还公民,以鼓励非现金结算。试点项目不设定强制转为法人的收入门槛,为小企业和经营者创造更灵活便利的条件。

  该机制仅针对系统性的未注册经营活动,普通个人和家庭转账不受影响。该机构表示,此类数字机制已在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应用。项目核心目标是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小企业、为经营者建立更透明便捷的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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